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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分的房子,若离婚妻子有份吗
拆迁安置分的房子,若离婚妻子有份吗 我家是拆迁分安置房,浙江的。2006年签订了拆迁分房协议,协议规定2010年以后增加的人口没有房子分。我在2012年与妻子结婚登记,2013年房子分过来(本来协议上是写2010年交房的,后来不能按时交房,补贴了些钱)。2014年马上要办理房产证了。
2个问题
1:如果我把我和我父母所分得的房子全部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有人说我和我妻子已经登记结婚,必须两个人名字都写,但是我妻子没有分得房子啊。
2:如果万一我以后离婚了,我妻子能否以房子是结婚登记以后分配到手,并办理房产证为由,分割走我的房子呢。
谢谢
2014-05-13 16:33 lb5330……(浙江-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13 16:58
1,可以。
2,房产证不能加名字。否则他可以分。
2 张书正律师  2014-05-13 16:56
应该有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13 19:58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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