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股份企业但各自经营各自核算的合同怎么写对法人代表免后顾之忧 因政府对镀白行业集中管理,现形成几个个体镀白厂合并成立为一个企业,领一个营业执照,其中一个人为法人代表,但各个镀白厂又是各自经营,各自核算,实际与新成立的公司无瓜葛,只是名义上的股东,请问律师们他们之间应该签怎样的合同才会对法人代表无任何后顾之忧,别的镀白厂任何财产纠纷和安全问题及各种责任与新成立的公司、法人代表无关。合同该怎么写?
2014-05-13 10:20 164887……(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13 10:28
不行。法人代表怎么可能脱的一干二净呢。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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