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与违规行驶的农用三轮拖拉机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2014年4月28日中午,后座载有一人正常靠右行驶的“超标”电动车与对向开来靠左违规行驶的农用三轮拖拉机相撞,造成电动车后座人员被拖拉机碾压,造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请问责任如何认定?已经报警,交警正在调查处理中。但交警同时也建议双方私下协商,并且明确告知电动车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定为无证驾驶,并承担主要事故责任甚至是全责,并承担刑事责任。(当地相关部门对电动车并无相关行驶规定,大部分电动车主不知电动车为机动车,无上牌无驾驶证)。请问交警这样的判定合法吗?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2014-05-13 09:56 hhsh91……(广西-来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4-05-18 22:18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是按照机动车来处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4-05-13 09:59
交警的说法有点夸大,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5-13 10:00
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4 张 静律师 2014-05-13 10:23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