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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无效,一定要返还房屋吗?
买卖协议无效,一定要返还房屋吗? 我家通过拍卖协商买得商务局门市房,当时此门市出租至两年后合同到期,但一年后,租户拒不交房租反而主张有优先购买权,商务局因未尽告知义务,我们的合同被法院判为无效,请问,我们是善意购得的房屋需要返还吗?谢谢!
2014-05-12 21:15 张秀娟(李建……(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2 21:18
这不用返还的
2 110网律师  2014-05-12 21:58
你好,根据具体内容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4-05-14 12:43
你好!一审法院属违法判决,你应该上诉。出租人虽未尽到告知义务,但是承租人没有权利主张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承租人这样的主张是不应该得到法院支持的!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我的补充: 2014-05-14 12:48

一审法院据以判决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如果是民通意见第118条的话,那么这个判决肯定是个错误判决,民通意见118已经在2008年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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