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提起诉讼? 我的离婚是经法院“调解”的,已二年多。小孩抚养费我一次性给了二年另四个月,现在还未到期。依据“调解书”内条款,对方应配合我探视小孩。然而,离婚后对方一直不让我看小孩,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且移走外地不知下落。面对这种情况,我可否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并赔偿我精神损害费?谢谢!
2014-05-12 11:28 X20123……(湖南-长沙)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2 11:32
这是可以诉讼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12 11:4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4-05-12 11:29
可以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4-05-12 12:51
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5 熊麒团队律师 2014-05-12 14:14
你可以基于协议起诉对方,要求行使你的探望权。
6 陈晓云律师 2014-05-12 22:51
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