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债务问题 婚姻期,男女共同出资买房,首付30万,女方出资15万,男方出资15万,都现金支付。现在办理离婚,男方以当初购房为由向男方父母借款25万,女方并不知情,借条只有男方签字,购房付款是11月2日,借条的日期是11月23日,现在男方父母通过法院向女方追讨借款,要求女方偿还借款25万,请问这样怎么维护女方利益?
2014-05-12 10:58 868195……(江苏-无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2 11:01
这是可以诉讼要求的
2 110网律师 2014-05-12 11:03
可以对借条提出异议,如果借条查证属实则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3 110网律师 2014-05-12 11:34
你好 借款是有效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12 12:57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5 110网律师 2014-05-12 13:57
女方可以主张借款不是真实的,主要焦点在借条的真实性,男方与其父母的直系亲属关系以及女方没有签字等问题上。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6 110网律师 2014-05-12 20:23
具体要看借款的用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