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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 我09年4月参保,但单位是09年9月去社保办理,之前保险也都予以补缴,但我于10年5月16日生产,之前都按正常程序也备案了,但现在医保不给我报销生育保险,理由是从我生孩子起,没有缴纳10个月的保险,他们是以09年9月去办理的时间起算,这合理吗?
单位工作人员是9.3日去办理的,且我的预产期是5月25日,属于早产几天。
可我从4月就开始扣保险,应属于满10个月之说,像他们以办理日子为准这合乎规定吗?
2010-11-04 10:27 嘟萌(辽宁-铁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1-05 14:20
你应该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上级社保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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