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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滋事打架造成双方轻伤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滋事打架造成双方轻伤怎么处理 去年6月份,甲某(公职人员)携社会人士乙某到丁某家门口滋事,甲某先动手打了丁某,三人扭打起来,造成丁某当场膝关节粉碎性骨折,已报警并做了笔录,事后几天甲某通知派出所自己也受了伤,掌骨骨折,而后派出所一直拖着,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我的轻伤鉴定早就递交到派出所了,到现在已经将近1年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1.我现在应该怎么要求派出所走法律途径?
2.如果立案提起公诉,甲某的伤会被承认吗?
3.如果判刑的话,甲某的会被开除公职吗?
4.派出所会不会偷偷修改我的笔录?如果改了我怎么办啊?
2014-05-10 19:32 hily16……(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0 22:12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 迟本波律师  电话:13361330078  2014-05-11 08:55
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可以开除
3 徐学春律师  2014-05-12 15:50
可以及时催办。。。。。。。。。
如判刑,公职是没有了。。。。。。
伤如何造成,要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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