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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两件事情需要咨询1下,原来跟别人合租1套房子,他属于2房东
您好!我有两件事情需要咨询1下,原来跟别人合租1套房子,他属于2房东 您好!我有两件事情需要咨询1下,原来跟别人合租1套房子,他属于2房东,我们口头谈好租期为半年,我交了房租和押金给他,后来他父母上来住了,租期还不到3个月,就把我们赶出来了,请问他是否承担违约金?第2个问题是我们搬出来后,有件快递被她冒名签收了,请问他是否违法?
2014-05-10 17:14 短信用户(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10 17:29
按照合同处理即可。
2 钱亚芳律师  2014-05-10 17:32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那么这属于不定期租赁,你无法让他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快递可以让他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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