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2009年5月我和朋友在广西合伙投资做生意 结果赔钱了《其中朋友跟我借了20000元钱说是急用》如今 朋友的老公非要我退还当初投资的钱 而且也否认我当初借给她们的20000元钱 说是我还欠她们的 如今朋友的老公已经把我告上了法院 我已经收到了传票 你说我怎么办?我还能要回我的20000元钱吗?我是否应该退还和朋友投资的钱?如果可以 那我赔的钱怎么办?
2010-11-03 18:42 AGl2997(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1-03 18:46
如有证据证明是共同投资且确实亏损了,他无权要回投资款,你的钱如有证据证明借款,可另行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0-11-03 18:46
1 既然是合伙就应该风险与收益共担,不应该退还,2 你要举证证明借款的事实。
3 朱君秀律师 2010-11-03 18:48
答:合伙企业的亏损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你应当负担合伙债务;该20000元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可以向借款的朋友主张偿还。
4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18
伙就应该风险与收益共担
5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53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如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可与我联系。
6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55
应持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0-11-03 21:01
合伙投资赔了,可以不退,但是借款是应该还的。
8 赵江涛律师 2010-11-03 23:46
积极应诉。
9 孙新律师 2010-11-04 02:10
聘请律师,准备证据,打赢官司。
10 李建成律师 2010-11-04 09:55
是合伙的就应当共担风险,共负赢亏,对方已起诉建议积极应诉
11 2010-11-04 10:11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是合伙经营,就可以不退给她们钱,至于20000元的借款,要有证据证明,然后另行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