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08年我们近3000人的国有公司改制,当时叫部门经理一个个连哄带吓签了字,规定40,50人员可买断(拿钱就得走人)可承诺等退(每月218元,减去自己要交的几险还剩60元左右,不能拿置换金)当时我们正是家庭的支柱,好多人选择了承诺等退不拿钱,当时定岗定位什么岗位拿什么钱,我们跟40岁以下的员工一样的岗位一样的工资,却没有给我们那290元,现在公司又转给深圳一家公司,叫我们这批走人说给1千零点,交完几险还有600多点,我们要求给现在的现有工资1600元,或给我们置换钱,然后那600元左右我们走人我们都是48,49的人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上国资委,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去过,有些推诿有些唐筛,我们该怎么维权,现在都愤愤不平要上访等我们是商业女人多
2014-05-09 08:37 hy7891……(河北-秦皇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年05月09日 09时09分
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