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 业主甲携带记者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找事,业主乙看到后过去谩骂甲,并打甲左脸一下后揪住衣领理论,丙经过看到后去打甲的左脸(丙间歇性精神病);结果甲耳膜穿孔轻伤二级,现在乙被刑事拘留,请问乙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是属于同时犯罪还是共同犯罪?
是属于同时犯罪还是共同犯罪?
2014-05-08 17:20 国情学法(山东-青岛)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5-08 19:04
你好,关键是看,乙对甲的侵害行为是否构成甲轻伤;该案不属于共同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4-05-08 17:21
那到底是谁打伤的甲!
3 110网律师 2014-05-08 17:23
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乙跟丙有意思联络,如果对于丙打甲并不是由乙指使,乙并不构成犯罪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5-08 17:23
涉嫌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
5 申维丰律师 2014-05-08 17:25
您好,需要确定甲的伤是否谁造成的,如果不是甲造成,则甲不构成故意伤害;至于丙,需要鉴定其打甲的时候是否正在发病,如果当时精神状态正常,则构成故意伤害。是否共同犯罪也要当时情况具体分析,目前无法下结论。供您参考。
6 徐志远律师 2014-05-08 21:05
1、是共同伤害;2、如果构成轻伤,涉嫌共同犯罪;3、可能构成10级伤残。
7 武传清律师 2014-05-08 21:50
视案情而定,请致电咨询
8 江珍来律师 2014-05-08 23:37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9 110网律师 2014-05-09 10:39
要是丙的行为造成的甲的伤害,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甲不需要对这处伤害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