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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妻子不同省份,2012年她提出离婚,双方协议:她每月给俩小孩生活费4百元
律师你好,我与妻子不同省份,2012年她提出离婚,双方协议:她每月给俩小孩生活费4百元 律师你好,我与妻子不同省份,2012年她提出离婚,双方协议:她每月给俩小孩生活费4百元,只到现在她也沒给,为了孩子的生活费我该在哪方法院诉告她呢
2014-05-08 00:20 短信用户(广东-东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5-08 05:21
向孩子的户籍地的法院起诉
2 胡爱军律师  2014-05-08 07:32
可在孩子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 江珍来律师  2014-05-08 07:39
可以向被抚养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4 赖贺明律师  2014-05-08 08:16
孩子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4-05-08 09:47
你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4-05-08 09:56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 杜均品律师  2014-05-08 10:29
可在孩子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8 李翠英律师  2014-05-08 10:33
可以在孩子户口所在地法院诉讼。
9 丘敏律师  2014-05-08 14:56
你好,你可以在孩子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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