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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方在网上认识男友后,走了,现在孩子各方面都是男方母亲在照顾
未婚生子,女方在网上认识男友后,走了,现在孩子各方面都是男方母亲在照顾 未婚生子,女方在网上认识男友后,走了,现在孩子各方面都是男方母亲在照顾,而男方不想要扶养权,想交给女方,但女方说接受扶养但必需以后小孩再也和男方没有关系了。女方扶养间,男方愿意出扶养费,但女方说她扶养以后孩子就不让男方见,也和男方没有关系了,这样合法吗
2014-05-07 18:30 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05-07 19:43
男方享有探视权
2 110网律师  2014-05-07 18:32
你好,男方享有探视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7 19:13
女方要求无法律依据。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4 110网律师  2014-05-08 11:14
男方有法定探视权。
5 陈健辉律师  2014-05-08 15:39
你好,男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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