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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财产继承
房屋及财产继承 A男离婚,有一儿子判给女方,但是跟A男生活;A女也是离婚,带一女儿。A男与A女结婚,婚后购房产两套,创建一公司,有40%的股份。婚后十余年,A男突然去世,尚有母亲在世,还有一个哥哥。公司股份以及房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A女所有,另二分之一才是该A男的遗产。这二分之一应当由其妻A女、其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其妻A女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其母亲四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平分成四份,四位继承人各得一份。由此,其妻A女共得全部股份和房产的62.5%,另三位继承人各得12.5%。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2014-05-06 23:58 136851……(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07 10:33
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建议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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