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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包集体土地被县政府征用,征地费应给谁
我转包集体土地被县政府征用,征地费应给谁 2004年,我转包集体土地【水浇地】继续用于农业,今年【也就是2010年】,县政府征收,每亩给十几万,这十几万应该怎样分配。应该说明的是:2004年11月我先是通过有偿转让、每户村民签字、村民委员会盖章、过一月【即12月】、我觉得不合适又写了一份土地转承包合同,双方签字,村民委员会盖章同意,只是每户村民没签字,两份合同我都有,对方要法院解决,我能得多少?
2010-11-02 23:02 dbsjz(陕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1-03 00:0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2010-11-03 06:47
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给你;土地补偿费村民大会决定;安置补偿,不需要安置的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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