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定义??? 您好!本人系信阳市息县人,想在当地开间棋牌室 预计投入十余台麻将机供牌友带有少量现金的输赢娱乐《每把也就5-10元的输赢》 每台麻将机采取投币制《也就是1元一把》并免费提供茶水 店内附带经营些烟草 请问这样的话涉嫌开设赌场罪吗?
2014-05-06 09:23 息县坡(河南-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4年05月06日 12时37分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以上三条满足其中一条都能构成聚众赌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赌博罪如果要与一般的违法行为区别开,第一、主观上是否有营利为目的,第二、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第三、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6 09:28
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
3 刘晓荭律师 电话:18356799879 2014-05-06 09:28
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与工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盈利的行为。
4 张国权律师 2014-05-06 10:16
你好,有可能涉嫌,建议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