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借钱,妻子不知情,离婚后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么 男方长期外地工作,单方面借了一大笔钱,用于送礼,女方不知情。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女方一起偿还该笔债务,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需要偿还么?如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支出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2014-05-06 09:16 岁月静好01(广东)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6 09:17
这是可以不用承担的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4-05-06 09:18
你好,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那么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3 杨俊圣律师 2014-05-06 09:1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6 09:19
能证明用于送礼的,你不承担
5 刘祖虎律师 2014-05-06 09:29
可以不用承担的
6 江珍来律师 2014-05-06 09:33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偿还的。
7 孙新律师 2014-05-06 09:38
一般很难证明,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并非用于家庭支出。
8 杜均品律师 2014-05-06 09:38
可以不用承担的。
9 赖贺明律师 2014-05-06 09:46
搜集证据,可以不需要承担。
10 110网律师 2014-05-06 11:48
如果男方借的钱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且女方不知情,女方是不必承担该笔借款的。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做好证据的工作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