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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后,为什么法院还要求再过30天才能申请执行?
公告送达后,为什么法院还要求再过30天才能申请执行? 案情:甲借了乙钱,将房产证给乙作为抵押,甲预期不还钱,乙将甲告上法院。甲没来法院,法院缺席审判。3月5号就已经判决了。因为找不到甲,经过60天公告期加15天上诉期,不是应该5月20号就能申请执行吗?为什么法院说要6月5号才能申请??
2014-05-05 21:29 moonri……(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5-05 21:32
可以跟法院问清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5 21:33
这是可以直接执行的
3 110网律师  2014-05-05 21:42
法院判决还钱是否有宽限期,你按法院说的时间申请就对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05 22:09
你好,可以咨询法院。
5 杜均品律师  2014-05-06 10:22
可以咨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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