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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临时工受伤家属。我妈在1旅游景区工地上工时脚挂着工地上的钢绳摔倒,导致左手手腕骨骨折
你好!我是临时工受伤家属。我妈在1旅游景区工地上工时脚挂着工地上的钢绳摔倒,导致左手手腕骨骨折 你好!我是临时工受伤家属。我妈在1旅游景区工地上工时脚挂着工地上的钢绳摔倒,导致左手手腕骨骨折。工地负责人知道而视而不见,我妈第2天才去医院拍了照片,事后又才请民间骨科医生用草药医治。待我得知此事是在工地帮他们做事所伤的,是经人介绍我妈才去做的,现在出了这样的意外,要求他们补偿医药费,和基本生活务工费,他们找借口说没钱不肯给。我妈现在应该如何索取赔偿?
2014-05-05 17:58 短信用户(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祖权律师  2014-05-05 18:17
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然后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05 19:2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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