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急 我是某县地税局一名职员。1984年进入税务局工作,为计划内用工;1994年被分到地税局。从1994年到2004年,地税局一直依据上级有关精神文件正常调资。2005年全体员工增资时,地税局以本人为临时工为由不再进行调资一直至今,同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业从未缴纳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用工性质应如何确定?
工资待遇应该是什么标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用工性质应如何确定?
工资待遇应该是什么标准?
2010-11-02 19:26 huyanf……(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1月02日 23时54分
申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0-11-02 21:57
您好,如果对身份有异议,先咨询人事部门,待身份确定后再根据身份解决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