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个理发店上班,没有签过合同,口头协议做到年尾,可中途有事要走 我在1个理发店上班,没有签过合同,口头协议做到年尾,可中途有事要走,辞工他不让我辞,说要走就没工资,我在网上咨询了1些相同的事情,都是大意为先向劳动局反应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店里和他争议1番后,也没有太大的效果,他说到时候不承认我在这里上过班。那个程序对我这样的事是不是也同样适用呢?我该怎么处理呢?
2014-05-05 02:56 短信用户(广东-中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5 08:19
可以仲裁的
2 张 静律师 2014-05-05 05: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江珍来律师 2014-05-05 05:49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5 07:31
收集在那上班的证据
5 赖贺明律师 2014-05-05 08:11
要先搜集证据,再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6 杜均品律师 2014-05-05 10: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