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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本人女方,于2013年5月20日同男方登记结婚。但是领证之后,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就相关事宜发生了巨大的争执,因男方态度极其恶劣,不予和解,导致婚礼已无法举行(我方已支付了3000元的订金且无法追回,同时联系好了婚庆乐队、车队和酒店)。事情发生后,中间介绍人进行调解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男方提出让我归还领证后他送给我的价值6000元的首饰,这让我无法接受。2013年9月,双方就此事大吵一架,男方更是将我推倒在大街上,自那之后,双方至今未联系。
请问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达到离婚的目的?我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2014-05-04 19:49 然后突然换一……(河北-张家口)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4 19:54
这是可以找律师的
2 吴明勇律师  2014-05-04 19:52
可以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3 王红影律师  2014-05-04 19:59
可以诉讼离婚。
4 孙新律师  2014-05-04 21:19
你好,首先可以告诉你能的是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至于你提到经济和名誉损失,凭我的经验看是不能达到你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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