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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未违规的情况下撞到行人,机动车车主买了交强险,交警判机动车全责
机动车在未违规的情况下撞到行人,机动车车主买了交强险,交警判机动车全责 2014年4月27日机动车车主在十字路口行人未走人行通道就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行人只是轻微的软组织受伤,未骨折,当时机动车车主有报交警,无私了协议,保险公司也有介入
行人一直在医院住了8天,行人在医院复查医院已伤情无问题,但行人还是坚持要继续留院观察,继续买药,一直找机动车主要医药费,不到交警处签字,请问这种情况机动车主应该怎么处理这种问题
2014-05-04 16:27 anguej……(重庆-沙坪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4 16:29
这是诉讼解决的
2 110网律师  2014-05-04 16:37
建议不要垫付钱了,让伤者自己花钱治疗,最好凭票据病例资料等算账,还要划分各自的责任问题,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好。
3 110网律师  2014-05-04 17:07
可以让伤者自己付钱,让他走法律程序。
4 冉兵律师  2014-05-04 17:41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5 110网律师  2014-05-04 18:15
拒绝支付医药费。
6 乔春长律师  2014-05-04 21:15
让伤者自己付钱,让他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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