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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1年,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赠予,已过户,写的男方的名字
结婚11年,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赠予,已过户,写的男方的名字 结婚11年,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赠予,已过户,写的男方的名字。离婚的话,女方能分得吗?
2014-05-04 13:42 短信用户(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5-04 13:43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2 110网律师  2014-05-04 14:07
你好:可以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4-05-04 14:43
女方可以主张分割,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 姚志国律师  2014-05-05 10:08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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