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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于2012年11月1日在学校课间要出去上侧所,由于他外面的同学没有把凳子移到桌子下面
我儿子于2012年11月1日在学校课间要出去上侧所,由于他外面的同学没有把凳子移到桌子下面 我儿子于2012年11月1日在学校课间要出去上侧所,由于他外面的同学没有把凳子移到桌子下面,他就双手撑在两个桌子旁想跳过去,不料手1滑跌在了地上,两颗门牙都断了,而且牙根也松动了,到现在1直在做治疗,我现在应不应该找学校负责。
2014-05-04 09:16 短信用户(江苏-盐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4 09:24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负责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4 09:36
你好,如果学校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5-04 09:24
这种情况学校没有责任。
4 胡爱军律师  2014-05-04 09:26
如果学校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4-05-04 09:49
如学校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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