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我园受伤,我园该负怎样的责任 两小孩在午休前玩闹(当时值班老师正为其他小孩盖被子没注意到),小孩A因经常在家帮奶奶掏耳,在玩闹时也给小孩B掏,造成了小孩B耳膜损伤破一小孔,医师建议:一般小孩耳破小孔注意保护会在三个月内自行生复,不会影响今后,如果三个月内不复原,再做耳膜修复手术。请问律师:如果耳膜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做手术的话及其它赔偿的话,我园该负怎么样的责任?小孩A的监护人该负怎样的责任?
2010-11-02 13:32 zhengz……(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1-02 15:27
你好,小孩A的监护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