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包工头工伤危机生命,无书面协议情况下责任问题 农民工包工头张某与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焦某口头协议针对工程单价等施工问题达成一致,张某带领十几人农民工去建筑工地开工,半年后,张某在某次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从2米多高的地方坠落,头部受到重创,由医院抢救7天后仍然不能苏醒,医生说有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一周没有保险公司的人员调查,尚不清楚项目部是否有买保险,张某个人没有买保险。请问是否因为张某是包工头身份 而会使得 张某承担一部分责任而项目部承担责任会减少(相对农民工),主要赔偿责任问题等请指教。
另外一个是作为农民工该如何寻求援助,该找什么部门?
另外一个是作为农民工该如何寻求援助,该找什么部门?
2014-05-03 22:31 Rocky0……(青海-西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4 06:28
这是要由单位承担的
2 张 静律师 2014-05-04 05:49
由承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4 19:59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 黄文辉律师 2014-05-05 17:05
由承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