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死亡后村干部有权利私自分配给其他人么? 第一个问题:我们村的土地在人死亡后村里回收后承包给其他个人,未经过公开承包请问这种情况合理么?,致使以前承包土地的个人在播种后受到侵害。(新生儿10岁了还没有土地)
第二个问题:村干部把村里的土地在承包10年后又重新私自承包给其他用户,以上问题全部是村干部未经过 公开承包,
有相关的发布条文么?
第二个问题:村干部把村里的土地在承包10年后又重新私自承包给其他用户,以上问题全部是村干部未经过 公开承包,
有相关的发布条文么?
2014-05-03 14:15 chinad……(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3 14:17
这是不合理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5-04 11:39
您好!
严重违法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严重违法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3 14:18
收回土地违法,由现有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4 110网律师 2014-05-03 14:57
第一个问题,如果死者没有其他家庭人口,村里将该地收回是可以的,收回后,作为机动地对外发包或者将地包给没有地的人口。第二、作为机动地,村委会是有权利自由在本村范围内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