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不接受村民代表决议的问题 经全体村民代表决定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后,在村委会整合该土地的过程中发现多年前该地块已有部分农民种植树木以及建设了部分冷棚,房屋及鸡,鸭圈舍。因此,为保障村民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经全体村民代表商议决定:“由司法部门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本地块的地上物进行评估定价,给予拥有本地块地上物的村民以合理的经济补偿。”经评估后,大部分拥有地上物的村民已经同意,并且签署了由司法部门出具的地上物补偿协议。仅有一位村民不同意全体村民代表对该地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决议,以及评估单位对地上物的评估补偿费,并向村委会提出了巨额的补偿费用。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2014-05-03 14:04 我本是农民(天津-西青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5-04 11:42
不服的人可申请重新评估
2 孙新律师 2014-05-03 14:14
应遵守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不过该村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3 14:14
不服的人可申请重新评估
4 孙金刚律师 2014-05-03 14:32
不合理,村委会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讼解决。
5 齐志龙律师 2014-05-03 16:43
不合理,村委会决议符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