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说理的地方没 我初审是被告。告的不是我在的公司名。我只是个打工的。在原先那有我写的验收单,还有一支票单。我缺席审判,让我赔公司欠的钱。1月20日我上诉中法败诉后,4月27日我账面钱都让法院提走了。原单位不给开证明我在07年土建工程师工作。这公司是个挂靠单位。说是早已注销了。我现在说出单位地址,当时的管事人有用没。我能怎么办。上哪说理呢。
2014-05-03 11:11 廖福胜(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3 15:39
这是可以复议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3 18:59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再审。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3 11:17
提执行异议,申请再审
4 孙新律师 2014-05-03 11:18
放弃诉讼权利,导致不利后果,只能自食其果。
5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5-03 11:19
可以申请再审,你最好要有证据证明你是职务行为,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03 11:26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诉讼,对诉讼不满的,可以向上级反映。
7 孙新律师 2014-05-03 13:34
可以申请再审
8 李同红律师 2014-05-03 14:32
需要看具体案情,建议能来电详谈。
9 怀向阳律师 2014-05-03 17:27
你好,你本人放弃诉讼权利,现在还想主张,只能申请再审,是否可以启动再审,要看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