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急,求解答 本人男,于1月相亲了一门亲事,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各方谈妥决定订婚,目前已办理结婚证约一个月左右,未办酒席未过门未同居,但是女方在订婚之后发现患有乙肝,办理结婚证之前检查结果还未出来,婚检的时候确定有乙肝,但不确定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结婚证办理之后查出是大三阳,现在我准备离婚,请问法院可以判处离婚吗?如果女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其它赔偿?礼金可否返还?求解围。。。
2014-05-03 10:26 huangb……(福建-莆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年05月03日 10时47分
离婚是你的自由,彩礼可以适当要求退还,具体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5-03 10:27
可以的,应该返还
3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4-05-03 14:15
有结婚证聘金返还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3 16:53
这是可以的
5 110网律师 2014-05-03 10:36
起诉离婚的话,第一次起诉法院估计不会判决离婚,只有等半年以后 第二次判决。
6 陈晓云律师 2014-05-03 10:40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