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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后,受害方什么时候能做伤情鉴定?到哪做?
打架后,受害方什么时候能做伤情鉴定?到哪做? 已报警,现在治疗的基本差不多了,对方和派出所所长是亲属。如果公安部门拖延,迟迟不给做,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自己去做吗?颅骨骨折,鼻骨骨折,额骨骨折,其他都是皮外伤,有一处缝合。请问这些够轻伤的标准吗?急,从理由上讲,是我方占优势,就是没人证,这样的情况能起诉吗
2014-05-02 19:01 活神仙100……(河北-廊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4年05月02日 19时38分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2 19:05
这是可以诉讼的
3 胡爱军律师  2014-05-02 19:02
现在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2 19:12
向上级投诉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02 19:36
病情稳定后,
6 王红影律师  2014-05-02 19:44
可向上级公安部门及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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