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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其配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其待遇
离休老干部死亡后其配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其待遇 我是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的配偶,现在单位房改,不让享受他原来还在的时候的房改待遇,其中包括付县处及50年工龄待遇,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们怎么去争取我们的权利!
2010-11-02 08:42 RjK2160(山西-长治)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2 09:36
单位内部福利住房政策纠纷,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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