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自来水政府定价为4.9元/吨,而在我们村的村委会卖给村民的价格为6元/吨 天津市居民自来水政府定价为4.9元/吨,而在我们村的村委会卖给村民的价格为6元/吨。村委会解释说因为水的损耗和管道维修加价,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拒交就停水,,我们能起诉它们吗
2014-05-01 09:56 短信用户(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1 10:04
这是可以起诉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1 19:14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4-05-01 10:07
进村以后的水网管道产权是否属于村委会,如果属于,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定价。对于涨价是否合理?可以要求村务公开。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1 10:44
有权起诉
5 齐志龙律师 2014-05-01 11:21
可以向当地物价局投诉
6 孙瑞岭律师 2014-05-02 16:46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