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种自然美植物酵素的减肥产品 买了用过之后,感觉没有什么效果,但是后来在他们的医师的指导下,又被骗了买了很多辅助的产品,到后来,才觉得是上当了,就这样,他们还继续让疗程,否则,根据他们掌握的我所说的现象,如果不能有效排除毒素,就是癌症什么的,只有很多的时间了,听了很生气,觉得是真的饿上当了,为了让他们不再继续骗人,应该怎么办?并且以前的损失能不能讨回来?如何去做?这些人简直就是垃圾,如果我是、执法者,把他们都抓了,送到戈壁滩去,一辈子劳动改造。工商局就不管的么?全国反应那么大,难道就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的么?
2014-04-30 21:45 123456……(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4-05-03 10:21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2 康治斌律师 2014-04-30 21:4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孙新律师 2014-04-30 22:01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30 23:15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01 06:1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