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下这个问题,今年6月买的铺面,2年后的6月份交清房款,合同里面关于房产证的转移是这样规定的:甲方应在房款交清后400天内办理房产证过户,过期不办理的,乙方不退房,甲方缴纳0.05%的违约金。这是不是个陷阱?要是甲方交了违约金后,一直不办理过户,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吗?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10-11-01 20:54 doc4007(新疆-吐鲁番)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治龙律师 2010-11-01 21:03
有合同按合同条款处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01 21:59
你好!
房产证是物权凭证,只有办理了房产证铺面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才能属于你。现在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
如果是现房请签定好购房合同。
如是期房,请看有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也要签定好购房合同。
如果到期甲方不办理房产证,你可起诉他。
房产证是物权凭证,只有办理了房产证铺面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才能属于你。现在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
如果是现房请签定好购房合同。
如是期房,请看有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也要签定好购房合同。
如果到期甲方不办理房产证,你可起诉他。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02 00:34
没有看到你的合同全文,至于你说的这个条款,如果当时双方都没有异议,并签订了这个合同,就应按照合同履行,如果你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或你对该合同有重大误解,可以申请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