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前能否调解 我因与他人发生财产纠纷,9月21日一审判决我侵权,要求我返还原物,但9月22日法院又对我们进行了调解,我们都同意调解,法院之后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为财产我们一人一半,请问执行的时候是按照判决执行还是调解执行,同一个案子能又判决又调解吗?依据的是民诉法哪项条款?谢谢!
2010-11-01 20:40 xbzflj(陕西-安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1月01日 21时15分
肯定按调解书执行,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当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所做的一审判决并没有生效就被调解书所代替,实际上已经无效了,执行时只能按生效的调解书执行。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11-01 20:49
应按照调解书执行。
3 谷友军律师 2010-11-01 20:44
以最终的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