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 你好.我以前在邮政上班.从2007年5月一直到2010年8月.在其期间邮政局只在2008年11月份的时候与我们签定了一份我们不知道的劳务公司去.08年11月签完的合同一直到2010年5月才发到我们手里,请问他们这算是非法用工.非法合同吗?还有就是我在工作中因为和领导发生了一点工作中的争吵.他们出于打击报复,把我调到离家很远.住宿条件又差的地方上班.当我得知后我就去找领导们协商.但是就在协商的过程中他们以旷工给我算并解除合同.请问他们这样做我能申请哪些赔偿
2010-11-01 19:36 Ign7819(四川-德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5 19:5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