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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赔偿
意外死亡赔偿 我妹今年52岁,前两天在郑州购买公交车票及保险。在回林州的路上因天气下雨,公交司机车速过快,在拐弯处公交车翻倒在沟里将我妹从车窗甩了出去。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因伤势过重死亡。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在读大一,一个男孩在读初三。请问公交公司及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2010-11-01 18:32 GAw6045(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1 18:33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0-11-01 18:36
赔偿项目是固定的,要根据死者本人的情况及被抚养人的情况来计算。
3 110网律师  2010-11-01 21:10
客运公司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在保保额内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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