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用的农民耕地内新建厂房是否合法? 003年左右,某厂通过租用农民耕地兴建厂房生产服装,在兴建围墙(南边)时与南边住户达成口头协议,在该住户后面的围墙内不建厂房。故该厂南围墙外仅留20CM左右地方。现该厂已由服装厂改变为喷水织布机纺织厂,并擅自决定拆除南围墙,在其基础上兴建厂房(借口为仓库)。请问:该厂是否属于污染企业(前后都属于农民宅基地)?是否对居民造成污染?该厂建造厂房是否合法?围墙离前面住户仅8米,该住户如何维权?
2014-04-29 17:31 李世民123……(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9 19:11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9 23:38
需要有建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