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车辆维修及赔偿问题 发生追尾事故,我方负全责,对方未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标准维修,与4S店在超出定损标准之外更换配件,期间也未曾通知我方保险公司及我本人,导致维修费超出定损标准,而且超出部分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报不了。因为之前我已预付过维修费,现在4S店通知我去结账,说是如果我不去结账,他们就强制从我的预付款里扣除维修费用,也就是说多出来的部分4S店也要从我的预付款里扣除。现在对方车已经放了,而且对方还要求我赔偿他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每天200元,还有赔偿他的车辆折旧费10000元,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像这种情况,对于4S店的做法和对方车主的要求我该怎么办?求大奖帮我支个招,谢谢各位了。
2014-04-29 17:12 lw_072……(陕西-咸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29 17:19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2 冉兵律师 2014-04-29 17:23
协商无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17:47
超出定损标准的,你可以拒绝支付,4S店强制扣费的可以向4S店和车主主张返还。对方主张交通费和折旧费过高,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20:26
协商或诉讼处理。
5 康治斌律师 2014-04-29 22:26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将你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好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23:08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30 20:04
你好,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具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