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补偿金 我姐夫三年前入赘我家,婚后与我姐育有一子。去年我们那里土地被征用,每人凭户口发放了土地补偿金。之后我姐夫变以夫妻感情不和将我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我姐退还当初按习俗给予的结婚礼金还有分给他的土地补偿金。我想咨询下这些钱应该予以归还吗。结婚三年多他从未在生活上管过我姐,生下小孩后小孩的所有花费也都是我爸妈支付,他在我家居住期间的所有费用也都是我爸妈支付的。
2010-11-01 14:16 iaR1693(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11-01 15:08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此司法解释条款,笔者有以下疑惑:
2 110网律师 2010-11-01 17:33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此司法解释条款,笔者有以下疑惑:
3 110网律师 2010-11-02 05:47
你好。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