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咨询 07年买了套房,贷款15万。10年结婚,现在闹离婚,12年因患丙肝,媳妇嫌弃我有传染病,在住院期间不关心,反倒是经常为琐事吵架,出院后不与我同睡。在我回老家期间她将家里的被子等嫁妆拉走。13年10月因侮辱老人导致她先动手打我,将我鼻血打下来,我很生气将其房屋钥匙卸了,后来我晕倒(因病后虚弱)住院,她在此时离家出走。她离家出走算我将其赶出的吗?女方为了在后期离婚过程中多分的后期还房贷和增值的部分欠款,现在躲藏起来了,无法找到。房产属婚前购买,现在想把房贷还款人变更为父亲,可否?可以去公正吗?如变更为父亲还款对后期离婚判决财产分割上法院是否可以采纳。若不能变更,可否将房产赠与父母?
2014-04-29 09:41 关中刀客岁月(陕西-宝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4月29日 09时43分
不算你赶出。
保留你父亲还款证据。
有贷款,不好赠与。
保留你父亲还款证据。
有贷款,不好赠与。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09:53
你好,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你享有所有权,离婚时房子归你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10:03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4 康治斌律师 2014-04-29 10:06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4-29 10:12
1、没法变更;
2、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不管哪一方还都属于共同还,属于共同财产;您仅能将您的那部分赠与那您父母
3、若她不履行义务,尽快起诉
2、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不管哪一方还都属于共同还,属于共同财产;您仅能将您的那部分赠与那您父母
3、若她不履行义务,尽快起诉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29 16:11
变更房贷还款人可以变更给你父亲。所有人还是你,如果变更父亲为还款人不影响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因有你妻子部分财产权(后期还房贷和增值部分),不能赠与。
7 胡爱军律师 2014-04-30 04:49
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才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