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户口所在地有权接这个案子吗? 律师你好 :亲戚2004年一直在外地打工至今,在这个单位工作2年后由于犯职务侵占罪在工作所在地被判刑6年,现在还在服刑中。原告在其工作所在地要求归还所欠债务事发地法院没有接案,现在原告又将该案告在原籍户口所在地,而户口所不仅接了该案而现在已结案,判决是如数赔偿。
请问户口所在地有权接这个案子吗?为什么?
请问户口所在地有权接这个案子吗?为什么?
2010-11-01 11:00 hc3379(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1月02日 00时54分
民事案件以被告所在地法院受理,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常住地为住所地,一般是在常住地生活居住满一年,就可以视为住所地,但是被羁押的,或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你说的这个原告是什么情况,没有明确,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建议在当地找律师帮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