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找她单位? 我和妻子都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后来国家鼓励再就业。我妻子就被政府安排到环卫局的一个清扫大队,扫马路。不兴,我妻子得了癌症,与去年离开了我和孩子。我的还子还未成年。我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在妻子去世以后我到她单位找领导,环卫局说是政府安排的没有政策,也没有政府文件。没有任何的补贴标准。我请问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该不该还找她单位?向我们这样的条件符合怎样的补贴标准?
2010-11-01 10:43 韩俊峰(安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5 19:09
该找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