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赎回去年卖出的房子应怎么办? 去年我将一栋3层楼的私房25万卖给了别人,买主当场交付23万,剩下2万规定在2010年5月1号连利息一共2万2千元交付清。当时卖出时并未过户,只是双方订立了合同规定如一方违约应赔付另一方5万元违约金。买方于去年将房子进行了简单装修。至今买方仍未付清余款,现在我想赎回房子,和买主商量后他要价45万!请问应该怎么办?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任何公证,它具有法律效益么?如果通过法律诉讼,诉讼费需要多少?诉讼后可以以什么价格把房子赎回来?
2010-11-01 10:36 吴月月(湖北-宜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2010-11-01 10:38
合同合法有效。
2 李建成律师 2010-11-01 10:43
为过户,原则上房产属于你
但合同是有效的
但合同是有效的
3 贾金勇律师 2010-11-01 10:45
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4 郑鹏律师 2010-11-01 14:00
您好,你说的私房具体性质是什么??能否赎回,要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确认无效,可以要求返还房屋。
5 110网律师 2010-11-01 14:08
不管是否公证,合同有效,你应继续履行合同,房子别人是否愿意再卖给你,需要协商,别人不同意,你也应当尊重别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