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婚恋人买房,合同上两人名字,现分手了,怎么处理呢? 一对未婚的恋人买房,签购房合同的时候签了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出资比例为3:7(女3男7),现在两人分手了,月供比例女3男7,如果以后房子转让所得应该是女占3,男占7吧,但到时候如果女的反悔,起诉,是不是法院判定双方55分,因为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现在是不是双方要签订什么购房出资比例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率吗,法院会给予支持吗谢谢!
2014-04-27 11:37 JunEwa……(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693765020 2014年04月27日 11时38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该房屋属于按份额共有。双方可以写一份出资份额的协议书,及财产份额的约定书。有法律效力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7 11:39
这是会支持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7 11:40
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按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