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不认识这棵树是国家1级保护植物、不知道对方偷的情况下 我老公在不认识这棵树是国家1级保护植物、不知道对方偷的情况下、运输了这棵树、而且半路被拦下、人和车都被扣押、我们车子是营运车辆但没有苗木运输证、我老公是什么性质?会被判吗?偷树人也抓到了。请您帮忙分析、谢谢!
2014-04-26 23:52 短信用户(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4-27 00:09
涉嫌犯罪,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可以联系我。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罪。
根据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第6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数量巨大或者获利数额巨大,对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造成严重危害的等。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罪。
根据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第6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数量巨大或者获利数额巨大,对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造成严重危害的等。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4-27 08:06
按涉嫌共同犯罪处理,现在你需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可以及时来电来所谈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7 08:17
涉嫌犯罪。
4 110网律师 2014-04-27 09:30
涉嫌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可以及时来电来所谈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可以及时来电来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