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 你好!我收到一份法院传票,说我在前年月销售张小泉剪刀,侵犯了某知名品牌,一张要我赔偿8000元赔偿费,我们只是开个小门面,卖的不多,而且当时只是听批发部说是新品,就试卖几盒,然后就没了卖,也不知道什么侵权不侵权,也没赚什么钱,而且对方给我的证据是一张他所买商品的收据证明,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诉讼可以成功么?急盼解答。
2014-04-26 13:14 180821……(江苏-镇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6 13:18
先收集证据胜诉的可能性较大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6 13:19
积极协商
3 110网律师 2014-04-26 20:37
能够证明进货来源,只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可以不必赔偿。
4 李雅纯律师 2014-05-04 15:28
要搜集关键性的证据,提供您所售剪刀的厂家,根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很大,诉讼不能保证胜诉率